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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研究院(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5-10-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馆)主要负责承担大足石刻的保护、研究、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1.承担大足石刻保护事务工作。开展保护方案的编制;开展保护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展文物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

2.承担大足石刻和"大足学"的研究工作。参与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参与学术著作的编辑和出版;参与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

3.承担大足石刻的管理事务工作。承担大足石刻文物安全事务工作;承担大足石刻及其文物区内旅游参观秩序、游客和商业活动的统一组织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

4.承担大足石刻博物馆综合运营管理、接待服务、陈列展览、对外交流、藏品征集和保管、馆藏文物安全的有关事务工作。

5.承担大足石刻利用事务工作。承办弘扬大足石刻文化、塑造大足石刻品牌、对外宣传推广大足石刻的相关事务工作;承担大足石刻产业发展的有关事务工作;承担大足石刻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有关事务工作。

6.承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及大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馆)内设18个正处级机构,核定编制165个,设院长(馆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院长(副馆长)5名(其中1名由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8名。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年末在编人员133人,相较2023年在编人员增加8名,其中新增考核招聘人员14,新增退休6名;退休人员50人,相较于2023年退休人员新增5名,其中新增退休6名,死亡1名;单位自聘人员 10人(讲解员1人,保卫、绿化工、勤杂等人员9名);劳务外包233人(文物点安保58人,清洁工16人,消防员7人,物业管理125人,讲解员27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39.4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的支付。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13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拨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9.4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13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的支付。其中:基本支出3219.72万元,占45.1%;项目支出3919.71万元,占54.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3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的收支。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的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的拨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75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根据大足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减1501.75万元。包括减少大足石刻中小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重庆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大足石刻宝顶山摩崖造像圆觉洞综合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北山摩崖造像第176-180号窟段抢救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北山摩崖造像北段水害治理工程前期勘察研究、大足石刻妙高山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南山摩崖造像消防工程、巴蜀石窟资料抢救性收集整理与编撰《巴蜀石窟全集》等项目支出、大足石刻石门山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中日合作开展大足石刻峰山寺摩崖造像保护项目的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9.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07.51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其一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其二是:根据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加了202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市级项目结转资金的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75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根据大足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减1501.75万元。包括减少大足石刻中小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重庆片区)总体规划编制、大足石刻宝顶山摩崖造像圆觉洞综合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北山摩崖造像第176-180号窟段抢救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北山摩崖造像北段水害治理工程前期勘察研究、大足石刻妙高山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大足石刻南山摩崖造像消防工程、巴蜀石窟资料抢救性收集整理与编撰《巴蜀石窟全集》等项目支出、大足石刻石门山摩崖造像抢救性保护工程、中日合作开展大足石刻峰山寺摩崖造像保护项目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59.61万元,占8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4.45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根据大足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调整预算,追减了包括大足石刻中小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重庆片区)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45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61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4.40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0.8%,基本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35.9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基本与上年持平。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9.72万元。

其中:

1.人员经费2730.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2.35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4名在编人员,并且根据正常竞聘上岗,调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

2.公用经费489.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59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接待费等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维修费、邮电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38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一辆公务用车购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12.41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由市委宣传部组团,目的是赴巴西、秘鲁执行中拉文明交流互鉴任务,出访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到11月10日,共计五人参团,分别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管洪,重庆市广电局副局长吴明勇,市委宣传部国际传播处一级调研员冯莉,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蒋思维,大足区委宣传部部长刘青青。费用合计为124108元,分别是国际机票公务舱98621元,境外住宿费6570元,境外伙食费2263元,境外公杂费2154元,城市间交通费9500元,其他保险费、签证费翻译费5000元。文号渝府外办【2024】0519号。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次因公出国(境)的预算是年中向财政申请追加,年初未做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15.6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申请购置的一辆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公务用车购置的预算,在年中时向财政局申请追加公务用车的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接、市内因公出差、财政业务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的实际支出成本,减少公务用车的清洁费、加油费等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6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的公务用车相关费用的支出。

3.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物局、博物馆、景区等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景区运营工作,接受相关单位指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范围,对有公务接待文件和公函进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文件和函进行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组团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9.84元,车均购置费15.68万元,车均维护费3.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6.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0.17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石窟寺保护——石窟寺保护国际论坛会,本年减少了此类大型会议的开展。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5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是新晋职干部赴昆山培训支出,单位职工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邀请专家开展党纪教育培训等。本年度差旅费支出57.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差旅费相关文件进行费用报销,控制差旅费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等家具用具,景区清扫、保安管理服务以及博物馆相关维保服务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整体和4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139.43万元。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3项,涉及资金3919.7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肖维 023-43734370